美学在近代掀起大范围热潮是在20世纪50年代发生的美学大讨论中。自鲍姆嘉通之后,又有康德、席勒、黑格尔、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等为美学注入了新的理论。当时各种理论激宕,在真理与真理的碰撞中,美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一、浅谈审美与美
单从字面上看,美学研究的对象就是美以及与美有关的理论。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1750年,是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发表《美学》,并把这一门已经独立的学科命名为“Aesthetik”。这个词的意思中有感觉或感性认识一重意思,所以美学在鲍姆嘉通看来是种与感性有关的“感性学”。然而关于美的研究并不是以《美学》的发表为起点,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以及亚里士多德等先哲就已经注意到该问题。他们在评价古希腊及之前的悲剧、喜剧与诗时就已经体现出对美的追求以及对审视美的能力的培养。值得注意的是,《诗学》《修辞学》等就是以一种标准审视诗与文的善与不善。在更高的层面上,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乌托邦就理想化地描述了一个应有的城邦。虽然未能实现这种理想,但是也确证了美在增强人的存在方式中的重要作用。
另外重要的一方面是,在古代中国虽然没有产生与西方类似的美学专著,但也存在体系化的美学思想。例如“上艺”“雅艺”等,在文学和艺术上的造诣深厚。并且在具体的行为中,中国古代文人更能通过艺术载体表达出强烈的精神性的诉求,那种为天下先,强调天人合一的思想境界实际上超出了功利主义的范畴。东西方所追求的那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在此刻发生了相遇。
(一)作为非理性行为的审美
美学被冠以“感性学”这一属性后,美学研究的方向转向了主观。作为发现美的审美能力与活动则更应该值得注意。这里应该区分美感是审美对象的属性,而不是人的能力。对象物产生的美感使人感到愉悦或者别的什么情感,这种感知力是人所具有的能力,为了便于行文暂且把它称为一种接受行为。此外,人在判断对象物是否具有美感,是否能满足人“情”上的需要,这又是人所具有的能力,也可称作一种选择行为。这种接受与选择的活动,人从中发现美。
在接受时,也就是感知美获得美感的反馈时产生情感上的愉悦,或者说这种美感发见于某种存在物时满足了人对美的不太紧要的欲望。在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个体构成的有机社会,到目前为止都未把追求美作为一种急需满足的欲望。这种愉悦、舒适达到的效果与经过理性思考完成实践并收获成果给人带来的愉悦类似。所以,审美活动在这一点上不能等同于理性行为。
德国诗人席勒把审美活动描绘为一种“游戏冲动”,而在审美选择中,也带有一些游戏性质,人在选择如何去理解美和获得美的方式上可能带有个体偶性,这种个体偶性可以理解为一种游戏行为。孩童在幼时的游戏行为存在摹仿,相当于对所见之事物的模拟以及再现,除了摹仿以外还存在认知过程中对某种事物的玩味。除此之外,孩童之间的嬉耍就有别于前两种情况,这种行为不以认识为自的,也并不存在通常情况下的摹仿行为。这种纯粹的游戏行为放在审美活动中就显示出审美活动具有纯粹性、游戏性。另外在面对自然时,那种无可附加的美感会使理性失去作用。自然之物散发出的“光芒”是直接被感受到的,而非通过理性的思考才得知自然是美的。尽管有博物学理论之说:通过分析自然物之结构与属性、性质等等,通过博物学的方法类比到获取美的方法上。通过解构事物理清事物之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损耗了自然物的原始美感。例如,矿物结构精巧之美感虽出于其质,但是感受其美时并不注意其性质而先见其形象。由此可见,审美活动并不能与理性行为混淆。
(二)美是审美活动的标准
审美活动的直接的结果指向了美或不美,然现实情况之复杂则有偏向美或偏向不美的结论。换句话说,美与不美这样纯粹的评价不能精准地表达真实的审美情况。审美活动应该遵循的标准是美,审美活动得到好的结果就是达成了美的标准,这是在面对自然物以及人造物时达成的一种标准,美的标准不能是臆想的。当某种美的意向物被普遍认同时,一定是由于美本身,就像真理的光芒毫不减损的表现在面前一样,而不是对这种意向物存有某种目的性的认同。
当然在另一种方向上,在把美置于人的造物过程中,美也是一条不可忽视的标准。这种有意识的塑造美的过程可以称其为艺术。同时也存在不以美为首要目的的创造过程也能发现美的存在。或者说存在一种审美滞后性,某种实用性的物与行为在经历更新、升级以及替代时,部分的被抛弃掉了,部分的则被赋予的一种美的属性。审美的这种不同步表现出美的活动与审美活动是需要条件的。虽然受到条件限制,但是人对于美的追求并不就此会受到影响。直至现在,对美学的研究还在继续,文学、艺术还在蓬勃的发展,人审美活动的对象依然丰富地存在着。虽然基于时代性与社会性,美的表现形式也有不同的呈现,但是见之于人的审美活动,美始终是一条重要的标准。
(三)一般意义上美与审美的关系
首先应该对美与审美做出区分,美与审美并不是一回事。单从词性上来分析,美是个名词,而审美则是动词。美与不美需要审美来通达,审美成为一种判断方法,如此看来好像是审美决定美,美只是待评判的对象,但是当没有美或不美的对象被提供出来,审美则无从下手,貌似审美有了判断的能力之后还需要发现美的能力。因此从另一角度看,审美是作为人的能力,美则是成为一种属性,人在审美活动中发现了美并完成了审美,而在更高阶段的人的活动中,审美能力又作为影响进一步活动的潜在力量。换句话说,审美不仅仅在纯粹的观察美的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也伸展着这种能力。
美的载体,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的和人工的两类。在人工载体之中有思维的艺术,即感觉艺术,像诗艺、修辞就蕴含思维之美。音乐、雕塑、绘画等等作用于人的感官也蕴含了美。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某些人造之物在存在之初,通常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实用功能,而非优先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只是后来在不断的发展中,根据人们的审美需求在改变或增加其外在形式;或者是当实用功能消失而逐渐变成一种艺术品,这取决于审美与现实的辩证发展。在美与审美的区别中可以发现它们的关系,美在其载体的角度上代表了一定程度的现实,审美则是人面对现实的态度。美的本质激发了审美的潜能,审美潜能继续在审美活动中深化其作用。
二、审美的一般性与时代性困境
人探索自然总是存在着曲折与荆棘,灵动的智者也不是在坦途中证得智慧。美学的发展,以及审美潜能在人与自然中的实现都总是要受到条件的制约。一方面,基于人理性的需求,需要不断完善美学,不断对美本身进行审视。基于此,美学家与哲学家都拿出了各自的关于美的方案。另一方面,社会、自然都是发展的,虽然站在宏观的角度看,美学是人存在于世的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然而在有限存在的个体眼中,美学就产生了关于其“当代”的理论,并且一代人或者几代人面临的现实条件相较于之前又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人在应对发展变化的同时也促进了发展,当历史遗留下来的基础与新的时代现状一经交锋,就产生了时代性的问题。
(一)美学理论的交杂与激宕
美学思想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由数学家、天文学家等组成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从数学和声学的角度去研究音律的和谐,进而在其他艺术领域运用数量比例的办法检验美的效果。这种注重比例协调的方式,不仅注意到了特定的形式对感官的特定的刺激,也兼顾了理性思维上的满足,但是却忽略了主观方面的作用。
经过许多派哲学家的发展,美学的发展来到苏格拉底、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时代,柏拉图的理论既有哲学价值又有文学价值,可以说柏拉图的理论本身就可称为一种美的艺术。而受限于他理念论的影响,其美学思想则存在一种不由主观所控制的“理式”,而感性的、主观的这一侧的美则成了“理式”的摹本。在亚里士多德这里,美学获得了新的发展,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修辞学》是西方最早的系统性的美学著作。《诗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行为是采用不同媒介、不同形式、不同对象的一种摹仿。
经过古希腊众多哲学家的理论奠基,美学理论各个流派的萌芽也蕴含在古希腊古老的思想中。直到十七八世纪,经过了中世纪漫长的铺垫,美学似乎迎来了春天。法国和德国的启蒙运动、德国的文化运动为美学产生新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土壤。鲍姆嘉通在分析出美的“感性”属性的同时,又用理性的标准来统摄感性,被一些学者批评他未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彻底分开。这种理论的批判在美学的发展中再正常不过,康德虽未完全认同他的理论,但是也肯定了其中的一部分。继而在德国,美学在哲学家的手中迎来新的高峰。面对如此纷繁的美学理论,审美也由于理论的发展变化受到影响。审美能力或是依附于理论的条框,或是主观的决定了关于美的体验。总的来说,美学既受了当时社会条件的影响,也受不同理论的影响,而审美能力的发挥也一定程度上受限于美学理论的发展。
(二)审美能力在时空中的不均匀分布
审美虽说作为一种能力在人的活动之中显现,但是这种能力既不普遍也不平均。在漫长的时间中,前人为后人留下的还有后人所发现的艺术载体是极其有限的。实际上这种遗留物在当时可能是以其实用性为主,可见说美学思想的形成离不开对现实和对自我力量的理解,而这种思想作用的对象也是审美的对象。由于客观的原因,审美能力首先在个体的体现上就表现出差异性,一是人本身的生理条件影响到对美的评判一一由于某些生理条件对某些事物产生特定性偏好,往往会被人认为具有某种天赋。其次,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与教育水平以及生活经历,也会让审美能力体现出个体差异。
审美能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均匀性,可以结合历史的记载做出解释,在某些时代,社会中的审美思想普遍提升到一个高度,如在遗留的文化载体中,某一时期的物品所体现出来的美,能产生阶段性的影响。本质上,产生这种差别还是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现实条件。就如在中国古代的文人艺术领域中,多以诗词歌画来表达心中所想,在元代、清代的许多画中都暗含着对当时朝代的不满与光明的憧憬,让政治美学寓于艺术载体之中。再如西方文艺复兴时期,这个人文艺术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时期,画家们把人文主义的精神通过画描绘在宗教的教堂之上,哲学家用古希腊文化的复兴实现了时代理论的更新。审美能力也在这一过程中随着美学理论的提高而受到影响。
审美能力在空间维度上的分布的不均匀是更加紧迫的问题。各个历史的社会形态都是分了阶级的社会,每种社会形态的任务都是以生产为主,而当生产力不高的时候,社会中就会分工出一部分人或者每个个体分工出时间去完成必要的生产活动。在古代的社会中则更加明显,奴隶社会中的奴隶很难有空余时间去思考,不太有机会接触到美学问题,审美能力的发挥也就受到限制。而在封建社会,社会的主流意识会受到统治阶级影响,并且由于权力上的便利,资源也向封建统治者一侧倾斜,社会大部分人的主要任务还是生产。在资本主义时代,机器大发展取代了相当多的等效劳动力,然而这种审美能力的体现还没有太普遍。大机器生产了美,却造成了工人生理与心理上的畸形,忙于交易贸易的商人只会担心海上风暴对利润的影响而无暇顾及风暴本身,或者说自然本身那种威严。所以审美能力在空间中的分布也受到了社会现实条件的影响。
(三)被迫胁的审美
审美在当代所面临的困境是综合的,今天的生产力水平较之过去有了极大的进步,然而人的生活却又被新的枷锁束缚。审美能力作为人的感受能力是每个人都具备的,当没有顾忌地面对自然就会发现自然的崇高与伟大。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人在面对自然时要么未过多注意,要么则无机会去发挥审美能力。
另外,在审美对象化的视域下,美作为一种产品可以被交换,在商品中被赋予新的价值。并且这种美的商品,通过预定美的标准与属性,与人的审美需求相契合,以此来满足现时代人快节奏的审美需求。面对被商品化的美,人的审美能力的发展就显得相对滞后。较为明显的是商品被打上美的标签(前提是商品能一定程度满足人的审美需求)换取利润,这种满足美的模式必然受限于商品与资本,最后审美活动反倒成为人本身不可控而受控于所提供出的商品。
三、审美潜能实现的路径
审美能力不仅仅在美的领域有其独特作用,这种能力似乎可以迁移到其他领域并且产生效果,审美的过程也是发现美的规律的过程。通过美的规律,人得以用一条新的标准完成人本质力量的外化。那么应该如何培养出审美的能力,作为一种潜能,所能做的就像培育一棵幼苗一样来培养审美能力,直到审美潜能的完全实现。
(一)在自然中培育审美的能力
作为一种关于感受的学问一一美学,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获得感受。在不获得感受的情况下去研究美学,无异于在未接触到泳池前就去写一本游泳指南。所以无论在什么时代,都需要去感受、去经历,从而获得精确的感受,通过持续接触各类相关事物,获得对事物的感受,再归纳出在各种事物感受中的普遍性,培养基础的审美能力。
首先,人所生存的自然环境不仅为人提供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质,同时也蕴藏了美的属性。地球之外的太空,美丽迷人的星系、一闪而过的流星都是震撼的美。在地球之上,大到大河大川,小到一块瑰玉无不蕴藏着美。自然本身作为一种无目的的规律体系,是一种自在的美。人这一生物种群在存在之初,不曾意识到自然中纯粹的美的属性。作为人的能力一一审美能力是在运用中逐渐培养起来的,对自然最初的探索体现为一种人化的观照。对自然力量的原始崇拜既体现了人思想深处对美追求又培育了早期的审美能力。
其次,作为个体应该向人整体的审美能力的发展一样,从孩童的模糊认识再到对美有明确的态度,这也体现了对整个人类审美能力的回复。既然是作为一种回复,就应该以对自然的认识作为最初的能力基础。在这种过程中虽不太可能做出系统化的美学判断,但是自然这种自在的提供物在最开始就是作为一种完全的形态出现在人的面前,所以人是可以在与自然的接触中逐渐培养出一种理解自然美的能力。
(二)审美潜能的实现需要美的刺激
对审美能力感受力的培养是一方面,在审美能力培养的过程中,还少不了对这种能力的持续刺激,以防它在纷繁的社会事务中被损耗殆尽。从历史的角度上看,个体并非在任何的时代和所有的人生节点都有充分发展审美能力的机会,但是自然这件艺术品的作用并未消失,可以看到在劳动之余,人们会主动地贴近自然求得身心的放松。因此,持续地对审美能力的刺激可以体现在:一方面,存在一种需要一—区别于生存活动的精神需要,能使人们主动地去需求美来满足自身需要;另一方面,区别于审美主体的客观环境,不断为其提供艺术作品来丰富审美体验。
(三)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双重解放
最后需要做到的也是应该追求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双重解放,这代表一种彻底的解放,也是人对自然本性的复归。所谓精神的解放,其前提是建立在物质世界解放的基础之上,基于审美在当代所处的困境,审美能力的普遍达成取决于审美机会的普遍存在。而以生产力的发展为主要动力的社会,发展生产力实现物质能力的跃迁才可能为人审美能力的发挥提供普遍机会。作为相辅相成的精神机制也是不能轻视的重要方面,追求自由与美的发展是人类社会最有生机的道路,所以必须保持着追求美与创造美的思想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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